车辆因事故燃烧报废 车以及车内财物谁来赔?汽车报废厂带您了解。

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市民王先生的轿车在行驶途中与铁皮相撞,导致车辆燃烧报废。谁来赔付他的损失?他放置在车内的苹果手机等贵重物品,又由谁来赔偿?记者采访承办此案的法官,了解与车辆燃烧相关的法律问题。

 
  01 案例|高速路上一块小铁皮,导致车辆燃烧报废
 
  2015年5月28日11时30分,王先生驾驶一辆轿车,行驶在从郑州往焦作方向的高速路上,突遇一块铁皮,王先生避之不及,一头撞上去。随后,车辆发生燃烧,王先生及时逃脱,但车内物品并未抢救出来。
 
  事故发生后,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处做出事故认定书,认定该事故正是由铁皮引起的,铁皮卡在车下油箱处,造成油箱破裂,同时铁皮与地皮摩擦起火,从而引起车辆燃烧。
 
  由于车辆燃烧造成路面损坏4㎡,王先生向焦作市公路管理局赔(补)偿800元。此外,车损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等,也让王先生花了不少钱。
 
  损失虽然不小,但王先生的车购买有交强险及机动车商业险,事故发生时,正在保险期。王先生找保险公司理赔时,对方却表示,这次事故并不符合家庭自用车保险条款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免赔。
 
  多次协商无果,王先生将该保险公司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其车辆损失费、车损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高速公路附属设施赔偿费、交通费、车载物品损失费等费用83748元,并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法院经审理于近日做出判决,部分支持王先生的诉求,判令保险公司赔偿王先生车辆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58100元。
 
  2 分析|关于车辆自燃那些法律问题
 
  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例,背后却投射出诸多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昨日,记者联系了此案的审判长贾威。
 
  问题1 王先生否在赔偿范围内的事故是?
 
  根据判决,保险公司主张“此次事故并不在赔偿范围内”,并没有被支持。贾威介绍,这要从车辆发生燃烧的原因分析,一种是没有任何外因的自燃,是由于车辆自身质量问题,比如线路、油路发生故障,加上天气炎热,引发的燃烧,此类并不属于王先生投保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有专门的险种,就是车辆自燃险。”
 
  第二种,则是由外因引发的燃烧,比如车辆因为碰撞、摩擦、引燃等因素发生燃烧,如果当事人并没有主观故意,则可按照车辆损失险来进行赔付。王先生的情况就符合第二种,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先生车辆事故前理论价值为56000元,保险公司应予以赔付,此外,鉴定费用4000元及拖车费1300元,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贾威介绍,拖车服务费及鉴定费作为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所以要由保险人承担。
 
  问题2 放在车内的现金和苹果手机,谁赔?
 
  此次诉讼中,王先生还提出,他的iPhone6手机及现金8000元在车中没有来得及抢救出来,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但法院没有支持,为啥呢?
 
  贾威说,首先,王先生提及的损失,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其次,即便有证据,车内物品并不在车辆损失险的赔保范围之内,车辆损失险只对车体本身的损失进行赔付。
 
  问题3 自燃车辆没有投保,咋办?
 
  天气炎热,车辆自燃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为此,贾威表示,对于纯粹自燃的车辆,需要投保专门的险种——自燃险。如果没有投保,发生自燃的情况,车主可以向车辆生产厂家、车辆经销商等提出索赔。但诉讼成功的前提是,必须由消防部门、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证明,证明车辆发生燃烧的确是由其自身质量问题而引发的。
 
  贾威提醒,即便类似的情况,法院的判决也可能因诉讼双方提供的证据充分程度而有所不同,为此,在车辆发生意外时,驾驶员应及时保留各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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