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动车驾驶员是一名已经64岁的侯姓男子,民警在对侯某某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该男子酒精检测数值为6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随后,民警对侯某某身份信息查验时发现,侯某某压根儿没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更让民警惊讶的是,民警查验车辆信息时发现,该皮卡车在2018年5月31日已经达到报废汽车期限,侯某某的行为属于驾驶报废机动车。
 
   3月11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石拐区交管大队四中队民警在石拐区旧区环城路安居家园门口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红色皮卡车的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时,一辆红色皮卡行驶到距离检查点十多米时,突然停车,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后,在民警准备前往红色皮卡处查看时,机动车驾驶员开车门就往外跑,但没跑几步就停下了,随后较为配合民警的检查。”四中队中队长银栋说。
报废汽车.jpg
   据侯某某称,他的皮卡车是花了七八千元买的,自己也知道这台车是报废汽车。侯某某表示,他是当地的农民,此前都是在山沟里使用车辆拉运农资,一直存在侥幸心理。侯某昨天晚上喝了半斤白酒,今天上街准备买点东西,没想到被执勤民警拦下,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这种无证、饮酒驾驶报废机动车的情况很少见,这跟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有关。”银栋说。
 
   据了解,因侯某某无证、饮酒驾驶报废汽车,数罪并罚,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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